中藥學  

六、中藥的配伍

(1)中藥的配伍的概念和意義

1.配伍的概念:是指根據病情的需要和藥物的不同特㸃,有選擇地將兩種以上的藥物組合在一起應用。

2.配伍的意義:從中藥的發展史來看,在醫藥萌芽時期治療疾病一般都是採用單味葯物的形式,後來由於葯物品種日益增多,葯性特㸃不斷明確,對疾病的認識逐漸深化,由於疾病可表現為數病相兼,或表裏同病,或虛實互見,或寒熱錯雜的複雜病情,因而用藥也就由簡到繁,出現了多種藥物配合應用的方法,並逐漸形成配伍用藥的規律,從而既照顧到複雜病情,又增進了療效,減少了毒副作用,因此,掌握中藥配伍規律對指導臨床用藥意義重大。

(2)中藥配的的內容

藥物單獨或配合應用主要有單行,相須,相使,相畏,相殺,相惡,相反七種情況,稱為中藥的七情配伍。

1.單行:就單用一味藥物治療某種病情單一的疾病。對病情比較單純的病證,往往選擇一種針對性強的藥物即可達到治療目的,如獨參湯。

2.相須:這是兩種功效相似的藥物配合應用,可以增強原有藥物的療效。如麻黃配桂枝,能增強發汗解表,袪風散寒的作用;石膏與知母配合,能明顯增強清熱瀉大的治療效果。

3.相使:就是以一種藥物為主,另一種藥物為輔,兩種藥物合用,輔藥可以提高主藥的功效。如黃茋補氣利水,茯苓利水健脾,兩藥配合,茯苓能提高黃茋補氣利水的治療效果,大黃清熱瀉火,瀉熱通便,芒硝潤腸通便,可增強大黃峻下熱結,排除燥屎的作用。

4.相畏:就是一種藥物的毒副作用被另一種藥物所抑制。如生半夏和南星的毒性能被生姜減輕或消除,所以說生半夏和生南星畏生姜。

5.相殺:就是一種藥物能夠減輕或消除另一種藥物的毒副作用。如生姜能減輕或消除生半夏和生南星的毒性或副作用,所以說生姜殺生半夏和生南星的毒,相畏,相殺實際上是同一配伍關係從不同角度而言的兩種提法。

6.相惡:這是兩藥合用,一種藥能破壞另一種藥物的功效。如人參惡萊菔子,即萊菔子能削弱人參的補氣作用。

7.相反:就是兩種藥物同用能產生或增強毒性或副作用。如甘草反甘遂,貝母反烏頭等,詳見用藥禁忌“十八反”,“十九畏”中的若干藥物。

上述七情除單行外,相須,相使可以起到恊同作用,能提高藥效,是臨床常用的配伍方法。相畏,相殺可以減輕或消除毒副作用,從而保證安全用藥;是使用毒副作用較強藥物的配伍方法,也是用於有毒藥物的炮製及中毒解救。相惡則是藥物的拮抗作用,抵消或消弱其中一種藥物的功效,應盡量避免使用。相反則是葯物相互作用,增強產生毒性反應或強烈的副作用,屬於用藥禁忌,故相惡,相反則是配伍用藥的禁忌。

 

七、中藥的用藥禁忌

  用藥禁忌主要包括配伍禁忌,證候禁忌,妊娠禁忌和服藥時的飲食禁忌四個方面。

(1)配伍禁忌

1.十八反:甘草反甘遂、大戟、海藻、芫花;烏頭反貝母、瓜蔞、半夏、白蘝、白及;藜蘆反人參、沙參、丹參、玄參、細辛、芍藥(“本草明言十八反,半蔞貝蘞及攻烏,藻戟芫遂俱戰草,諸參辛芍叛藜蘆”)

(2)證候禁忌

  由於藥物的藥性不同,其作用各有專長和一定的適應範圍,因此,臨床用藥也就有所禁忌,稱“證候禁忌”。如麻黃性味辛溫,功能發汗解表,散風寒,又能宣肺平喘利尿,故適用於外感風寒表實無汗或肺氣不宣的喘咳,對表虛自汗及陰虛盜汗,肺腎虛喘則禁止使用。所以除了葯性極為平和者無須禁忌外,一般藥物都有證候用藥禁忌,其內容詳見各論中每味藥物的“使用注意”部分。

(3)妊娠用藥禁忌

1.妊娠用藥禁忌的概念:是指婦女妊娠期治療用藥的禁忌。某些藥物具有損害胎元以及墮胎的副作用,所以應作為妊娠禁忌的藥物。

2.妊娠用藥禁忌的分類及內容:根據藥物對胎元損害的程度不同,一般分為慎用與禁用兩類。慎用的藥物可以根據病情需要酌情使用,禁忌的藥物絕對不能使用。

(1)禁用藥物指毒性較強或藥性猛烈的藥物,如巴豆,牽牛子,大戟,商陸,麝香,三棱,莪朮,水蛭,斑蝥,雄黃,砒霜等。

(2)慎用的藥物包括通經去瘀,行氣破滯及辛熱滑利之品,如桃仁,紅花,牛膝,大黃,枳實,附子,肉桂,乾姜,木通,冬葵子,瞿麥等。

(4)服藥飲食禁忌

是指服藥期間對某些食物的禁忌,又稱食忌。

1.服藥時一般的飲食禁忌:服中藥時通常忌食生冷、油膩、腥羶、有刺激性的食物。

2.特殊疾病的飲食禁忌:根據病情不同,飲食禁忌也有區別。如熱性病,應忌食辛辣,油膩、煎炸性食物等;寒性病,應忌食生冷食物,清涼飲料等;胸痺患者應忌食肥肉,脂肪、動物內臟及煙、酒等;肝陽上亢頭暈目眩、煩躁易怒等應忌食胡椒、辣椒、大蒜、白酒等辛熱助陽之品;黃膽脅痛應忌食動物脂肪及辛辣煙酒刺激之品;脾胃虛弱者應忌食油炸黏膩、寒冷堅硬、不易消化的食物;腎病水腫應忌食鹽、鹹過多和酸辣太過的刺激食品;瘡瘍、皮膚病患者,應忌食魚、蝦、蟹等腥羶發物及辛辣刺激性食品。

3.此外,古代文獻記載,甘草、黃連、桔梗、烏梅忌豬肉,鱉甲忌莧菜,常山忌蔥,地黃,何首烏忌蔥、蒜、蘿蔔,丹參、茯苓、茯神忌醋,土茯苓、使君子忌茶,薄荷忌蟹肉,以及蜜反生蔥、柿反蟹等,也應作為服藥飲食禁忌的參考。

 

八、中藥的劑量與用法

(1)劑量

1.中藥劑量的含義:中藥劑量是指臨床應用時的分量。它主要是指每味藥的成人一日劑量。其次指方劑中每味藥物之間比較分量,也稱相對劑量。

2.影響中藥劑量的因素:中藥用量得當與否,是直接影響藥效的重要因素之一。

(2)確定中藥的劑量,應考慮以下幾方面的因素:

1.藥物性質與劑量的關系:

  劇毒藥或作用峻烈的藥物應嚴格控制劑量,開始時用量宜輕,逐漸加量,一旦病情好轉後,應當立即減量或停服,中病即止,防止過量或蓄積中毒。此外,花葉枝皮等量輕質鬆及性味濃厚,作用較強的葯物用量宜小;礦物介殼等質量重墜及性味淡薄,作用溫和的藥物用量宜大,鮮品藥材含水分較多用量宜大,(一般為乾品的2-4);過於苦寒的藥物,也不要久服過量,免傷脾胃。再如羚羊角、麝香、牛黃、猴棗、鹿茸、珍珠等貴重藥材,在保證藥效的前題下應盡量減少用量。

2.劑型、配伍、與劑量的關系:

  在一般情況下,同樣的藥物入湯劑比入丸散的用量要大些;單味藥使用比複方中應用劑量要大些;在複方配伍使用時,主要藥物比輔助藥物用量要大些。

3.年齡、體質、病情與劑量的關系:

  由於年齡、體質的不同,對藥物耐受程度不同,則藥物用量也就有了差別,一般年老、小兒、婦女產後及體質虛弱的病人,都要減少用量,成人及平素體質壯實的患者用量宜重。一般五歲以下的小兒用成人藥量的四分之一,五歲以上的兒童按成人用量減半服用。病情輕重,病勢緩急,病程長短與藥物劑量也有密切關系。一般病情輕、病勢緩、病程長者用量宜小;病情重、病勢急、病程短者用量宜大。

4.季節變化與劑量的關系:

  夏季發汗解表藥及辛溫大熱藥不宜多用;冬季發汗解表藥及辛溫大熱藥可以多用。夏季苦寒降火藥用量宜重;冬季苦寒降火藥用量宜輕。

  除了劇毒藥、峻烈藥、精製藥及某些貴重藥外,一般中藥常用內服劑量為5-10克;部分常用量大,劑量為15-30克;新鮮藥物常用量為30-60克。

  有毒藥、峻猛藥及某些名貴藥的劑量:有毒或作用峻猛的藥,以及某些名貴藥物均應嚴格掌握用量,詳見各藥。

 

九、中藥的煎煮法

1‧煎煮方法:先將藥材㓎泡30-60分鐘,用水量以高出藥面為度。一般中藥煎煮兩次,第二煎加水量為第一煎的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。兩次煎液去渣濾淨混合後分兩次服用。煎煮的火候和時間要根據藥物性能而定。一般來講,解表藥,清熱藥宜武火煎煮,時間宜短,煮沸後煎3-5分鐘即可;補養藥需用文火慢煎,時間宜長,煮沸後再續煎30-60分鐘。某些藥物因其質地不同,煎法比較特殊,處方上需加以注明,歸納起來有先煎,後下,包煎,另煎,溶化,泡服,衝服,煎湯代水等不同煎煮法。

(1)先煎:主要指有效成分難溶於水的一些金石、礦物、介殼類藥物,應打碎先煎,煮沸20-30分鐘,再下其他藥物同煎,以便有效成分充分析出。如磁石、代赭石、生鐵落、生石膏、寒水石、紫石英、龍骨、牡蠣、海蛤殼、瓦楞子、烏頭等毒副作用較強的藥物,宜先煎45-60分鐘後再下其他藥,久煎可以降低毒性,以保證用藥安全。

(2)後下:主要指某些氣味芳香的藥物,久煎其有效成分易於揮發而降低藥效,須在其他藥物煎沸5-10分鐘後放入,如薄荷、青蒿、香薷、木香、砂仁、沉香、豆蔻、草豆䓻等。此外,有些藥物雖不屬於芳香藥,但久煎其有效成分也㑹被破壞,如鈎藤、大黃、番瀉葉等,亦屬後下之列。

(3)包煎:主要指那些黏性強,粉末狀及帶有絨毛的藥物,宜先用紗布裝好,再與其他藥物同煎,以防止藥液混濁或刺激咽喉引起咳嗽,或沈於鍋底,加熱時引起焦化或糊化。如蛤粉、滑石、青黛、旋覆花、車前子、蒲黃及灶心土等。

(4)另煎:又稱另炖,主要是指某些貴重藥材,為了更好地煎出有效成分,應單獨另煎,即另炖2-3小時。煎液可以另服,也可以與其他煎液混合服用。如人參、西洋參、羚羊角、麝香、鹿茸等。)溶化:又稱烊化,主要是指某些膠類葯物及黏性大而易溶的葯物,為避免入煎黏鍋或黏附其他葯物影響煎煮,可單用水或黃酒將此類葯加熱溶化即烊化後,用煎好的葯液衝服,也可將此類葯放入其他葯物煎好的葯液中加熱烊化後服用。如阿膠、鹿角膠、龜甲膠、鱉甲膠、鷄血藤及蜂蜜、飴糖等。
(6)泡服:又叫焗服,主要指是指某些有效成分易溶於水或久煎容易破壞藥效的葯物,可以用少量開水或復方中其他葯物的煎出液趁熱浸泡,加蓋悶潤,減少揮發,半小時後去渣即可服用。如藏花、番瀉藥、胖大海等。
(7)衝服:主要指某些貴重葯,用量較輕,以防止散失,常需要研成細末製成散劑,用溫開水或復方中其他葯物煎液衝服。如麝香、牛黃、珍珠、羚羊角、猴棗、馬寶、西洋參、鹿茸、人參、蛤蚧等。某些葯物,根據病情需要,為提高葯效,也常研成散劑衝服。如用於止血的三七,花蕊石、白及、紫珠草、血餘炭,棕櫚炭及用於息風止痙的蜈蚣、全蝎、僵蚕、地龍和用於制酸止痛的烏賊骨,瓦楞子、海蛤殼,延胡索等。某些葯物高溫容易破壞葯效或有效成分難溶於水,也只能做散劑沖服=如雷丸、鶴䓍芽、朱砂等。此外,還有一些液體葯物如竹瀝汁、姜汁、茡薺汁、鮮地黃汁等也須沖服。
(8)煎湯代水:主要指為了防止某些藥物與其他葯物同煎使煎液混濁,宜先煎後取此外,其上清液代水再煎煮其他葯物,如灶心土等。此外,某些葯物質輕量多,體積大,吸水量大,如玉米須、絲瓜絡、金錢草等,也須煎湯代水用。

(5)溶化:又稱烊化,主要是指某些膠類葯物及黏性大而易溶的藥物,為避免入煎黏鍋或黏附其他藥物影響煎煮,可單用水或黃酒將此類藥加熱溶化即烊化後,用煎好的藥液衝服,也可將此類藥放入其他藥物煎好的藥液中加熱烊化後服用。如阿膠、鹿角膠、龜甲膠、鱉甲膠、鷄血藤及蜂蜜、飴糖等。

(6)泡服:又叫焗服,主要指是指某些有效成分易溶於水或久煎容易破壞藥效的藥物,可以用少量開水或復方中其他藥物的煎出液趁熱浸泡,加蓋悶潤,減少揮發,半小時後去渣即可服用。如藏花、番瀉藥、胖大海等。

(7)衝服:主要指某些貴重藥,用量較輕,以防止散失,常需要研成細末製成散劑,用溫開水或復方中其他藥物煎液衝服。如麝香、牛黃、珍珠、羚羊角、猴棗、馬寶、西洋參、鹿茸、人參、蛤蚧等。某些藥物,根據病情需要,為提高藥效,也常研成散劑衝服。如用於止血的三七,花蕊石、白及、紫珠草、血餘炭,棕櫚炭及用於息風止痙的蜈蚣、全蝎、僵蚕、地龍和用於制酸止痛的烏賊骨,瓦楞子、海蛤殼,延胡索等。某些藥物高溫容易破壞藥效或有效成分難溶於水,也只能做散劑沖服=如雷丸、鶴䓍芽、朱砂等。此外,還有一些液體藥物如竹瀝汁、姜汁、茡薺汁、鮮地黃汁等也須沖服。

(8)煎湯代水:主要指為了防止某些藥物與其他藥物同煎使煎液混濁,宜先煎後取此外,其上清液代水再煎煮其他藥物,如灶心土等。此外,某些藥物質輕量多,體積大,吸水量大,如玉米須、絲瓜絡、金錢草等,也須煎湯代水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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