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易學史的研究,過去屬於經學史的領城,經學史所研究是儒家尊奉的典籍演變和傳授的歷史,其內容包括傳授的世系,不同時代和學派解經的傾向,經典注疏的概況和成就,典籍的辨偽和文字訓詁的考證等。其對易學吏的研究也大體是這些內容。這方面的研究,屬于古典文獻的領域,清代歷史學家和漢學家以及近人的有關著述,巳經取得了不少的成果,雖然至今尚沒有系統的易學史的專著問世。從歷史上看,易學作為一門學問,其對(周易)的研究,包括文字和義理兩方面。(周易)的文字,十分古奧,簡練,要了解其中的義理,首先要弄清卦爻辭的字義。所以許多易學家把畢生的精力,放在對(周易)文字的解釋和考證上。現在傳下來的有關(周易)的注疏,一部分內容屬于這種解字的系統。歷代的易學家也研究(周易)中的義理,持別是哲學家們依据其對義理的解釋建立和闡發自己的哲學體系。他們對(周易)義理解釋和對其理論思維的探討,涉及到宇宙,人生的根本問題,包括哲學基本問題和事物發展的一般規律。這部分內容,可以稱之為易學哲學。歷代關于(周易)的解說和注疏,都有這方面的論述。易學哲學是易學中的重要部分,同樣有其發展的歷史,如果從(易傳)算起,也有兩千年之久。可是過去的經學史很少涉及這方面的內容,這需要我們認真地研究和總結。
第一章春秋戰國時代的易說
第一節 占筮和[周易]
易學通過對[周易]的解釋形成和發展起來的。就先奏文獻說,對[周易]的解釋,始於春秋時期,到戰國時代,發展為[易傳]。
春秋戰國可以說是古代易學奠基時期。
研究各時代易學及其哲學發展的歷史,首先,對[周易]要有一個完整的理解。近幾十年來,學術界對[周易]的研究,開闢了許多新的領域。如有從古代文字學(包括甲骨文,金文)角度進行注解的,有從古代文學史角度進行研究的,也有從社會吏和思想文化史的角度進行探討的。這些研究,都打破了封建時代經學時代的意識形態經學家的舊傳統,取得了不少的成果。其中一個主要的收獲是,把[周易]放在一定的歷史條件下進行考察,把它看成是一個時代的意識形態,從而剝下幾千年來加給它的神聖的外衣,使其逐步恢復歷史面貌。這一點是封建時代的學者包括清代的漢學家所望塵莫及的。當然,近人對[周易]的研究,還存在各種不同的意見,仍舊是繼續探討的課題。
一 占筮和龜卜
上古時代,人們向天神或鬼神卜問吉凶禍福的方法主要有兩種,龜卜和占筮。龜卜是將龜腹骨和獸骨鑽孔火烤,周圍出現的裂紋,稱為"卜",依據卜兆的形狀斷定人事的吉凶。殷人是迷信龜卜的,殷墟出土的甲骨文,就是明證。周人也是迷信龜卜的。(周禮,春官,宗伯)記載:"太卜掌三兆之法,一曰玉兆,二曰瓦兆,三曰原兆。其經兆之體,皆有二十,其頌皆千有二百."。"原兆",鄭玄注謂象田地的裂紋。"頌"即卜辭,又稱為"繇"。這是說,龜兆有玉紋,瓦紋,田紋三大類型,其基本形狀又各有一百二十種,斷定其吉凶的辭句共三千六百條。周人說的龜卜之法,是從殷代發展來的。
關于占筮,(周禮,春官,宗伯)記載說:掌三易之法,一曰連山,二曰歸藏,三曰周易。其經卦皆八,其別皆六十有四。
"經卦",指基本卦;"別",指相重。"易",鄭玄注說:"揲蓍變易之數,可占者也"。"揲",數;"蓍",占筮用的草。按此說法,占筮之法是,數蓍草變化的數目,得出八卦之象(,依卦象推測吉凶。"連山","歸藏"之法,已不清楚,後人有種種解釋,皆不足信。現傳下來占筮之法只有(周易)一種。關於(周易)揲蓍求卦的方法,(周易,繫辭上)有記截:大衍之數五十,其用四十有九。分而為二以象兩,卦一以象三,揲之以四以象四時,歸奇于扐以象閏。五歲再閏,故再扐而後卦。是故四營而成易,十有八變成卦。八卦而小成。引而伸之,觸類而長之,天下之能事畢矣。"衍"同"演"。這段話,後人有不同的解釋,唐宋以來有兩種較為流行的說法。一說都以五十狠蓍草為"大衍之數",以從中拿出一根放在外邊不用,蓍草數目的變化為"其用四十有九"。都認為以後經過四次經營得出一變之數。第一營是把四十有九根任意分為兩部分,此即"分而為二象兩"。第二營是于右邊一堆中取出一根放在一邊,此即"卦一以象三"。第三營是將左右兩堆的草根,以四根為一組,分別數之,此即"揲之以四以象四時"。第四營是將左右兩堆中的餘數放在一堆,此即"歸奇于扐以象閏"。"奇",指餘數;"扐",一說謂指間。這四次經營即分二,卦一,揲四,歸奇,稱為 一變此即"四營而成易"一變之後,除去卦一歸奇之數,將左右兩堆草根混合在一起,再按四營的程序數一遍,此為第二變。二變之後再將剩餘的左右兩堆草根混合一起,按四營的程序再數一遍,此為第三變。三變的結果,按其總的餘數的情況,便得出卦象中的一畫或一爻之象。共經過十八變,便得出六爻的形象,成為一卦,此即"十有八變而成卦"。
如何確定一畫之象?二說則不盡相同。一說以"歸奇","卦一"以外的草根的總數目定一爻之象。三變的結果,其總數只能有四種情況:三十六,三十二,二十八,二十四。如為三十六則為老陽之象;二十四為老陰之象,二十八為少陽之象;三十二為少陰之象。陽爻之象畫為一,陰爻之 象晝為- -。
晝卦的次序是由下往上。一說則以三變卦扐之總數定一爻之象。第一變之數不是五便是九。第二變卦扐之數不是四便是八。第三變之數與第二變同。三變卦扐之總數有八種可能:如為五,四,四,三數相加為十三,以四十九減去十三為三十六,為老陽之象;為九,八,八三數相加為二十五,四十九減二十五為二十四,為老陰之象;為五,八,八三數相加為二十一,四十九減二十一為二十八,為少陽之象;為九,四,八,亦是少陽之象;為九,四,四,三數相辦為十七,四十九減十七為三十二,為少陰之象;為五,四,八,亦是少陰之象;前說見于宋朱熹(周易本義,筮儀),後說見于唐孔穎達(周易正義)。此二說亦有共周點。都是三變的結果中,找出三十六,三十二,二十八,二十四之數,各除以四,則為七,八,九,六之數。七八為少陽少陰之數,九六為老陽老陰之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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